房屋征收档案利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14
一、形成机构
名称:淳安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
隶属关系:隶属于淳安县政府
二、档案内容
2011年起至今,房屋征收与补偿
三、查阅方法
1.房屋征收范围、调查登记结果、未登记建筑调查和认定结果、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征收资料均可在网站上查询;
2.被征收持有效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被征收人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被征收人及本人的身份证可以查询、复制征收补偿协议;
3.公检法机关和安全部门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档案;
4.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档案;
5.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相关档案的,须持介绍信并经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查阅利用。
四、查阅地点
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1幢521室
五、联系电话
查档电话:0571-6482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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