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档案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为积极促进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1号)和《杭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杭依办〔2016〕3号)要求,确定本局今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树立法治档案理念
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2003年在浙江省档案局(馆)考察时关于“三个走向”的科学判断和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和“杭改十条”、“杭法十条”以及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深学深悟,积极践行,加大宣传,形成共识,切实提高档案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法治思维就是档案工作的核心思维,法治方式就是档案工作的基本方式的工作理念。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1.重大决策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执行。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做为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发规范性文件的法定程序,未经单位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务必做到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2.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按照《杭州市档案局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履行合同的流程管理,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合同承办处室要重点做好合同签订前合法性审查、签订后报备、年未合同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3.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完成法律顾问签约工作,制定完善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审查、单位涉法问题处理、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三、依法规范行政职权
1.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根据市政府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要求,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部门职责管理办法》和拟发布的《杭州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实施办法》,抓好市本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并指导区、县(市)做好权力清单规范和下放权力事项的承接工作。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主动接受上级监察部门和社会群众监督。
2.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修改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和流程标准,增强监管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加强对本局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根据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及时组织市本级和区、县(市)档案执法人员参加法制专业培训和综合考试,做到执证上岗、主体合法。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本系统依法行政层级监督,组织开展全市档案系统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进一步规范案卷质量,提高案卷制作水平。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新思路、新形式、新方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3.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机制。依托市档案局门户网站,持续推进市档案局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公开行政职权、办事依据、期限、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及时向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平台推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七天双公示”信息。
五、积极化解矛盾争议
1.进一步完善复议应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增强依法应诉观念,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探索适合档案行政工作需要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机制和方法,完善档案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规程,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义务,切实纠正违法和不当的档案行政行为,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为G20峰会大局营造良好的社会民生氛围。
2.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行政调解工作文件和《杭州市档案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的要求,积极探索符合档案工作实际、体现档案行业特色的行政调解工作模式,重点开展有关信访案件调解、信息公开申请调解以及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工作。
六、注重法制队伍建设
1.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学习贯彻《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积极参加市管干部和公务员年度网上学法考试。把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列入本单位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之一,年度组织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
2.注重法律实务业务学习。通过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旁听行政诉讼庭审,学习行政复议、诉讼及调解“以案释法”等一系列法治实践活动,增强局相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效性,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局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公务人员任职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重要内容,提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七、加强档案法制宣传
加强《档案法》、《杭州市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在市直机关单位学习宣传《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法制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档案工作氛围,为法治档案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