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档案局2018年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实现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总体目标,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杭州市档案局建设法治政府任务分解总体方案(2018—2019)》,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18年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目标
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杭州市档案局建设法治政府任务分解总体方案(2018-2019年)》要求,加强日常依法行政工作的督查、协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考核工作,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得到一一落实。
二、工作任务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档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做好中央已取消和下放档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对保留的档案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流程,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全部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办件系统。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主动公开。
3.优化公共服务。按照统一要求,建立、维护档案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对于进入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办理事项,进一步明确事项的运行流程、申请条件、办理时限、评价标准等内容,确保事项名称、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等要素相对统一,体现标准化、规范化和实效性、操作性。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坚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公开公布三个必经程序。扩大规范性文件制定途径,提高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质量,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备。严格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做到有错必纠。
2.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坚持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相结合的清理工作机制,积极配合法制部门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做好法律顾问合同续签工作,完善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律师、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审查、单位涉法问题处理、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4.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档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深化完善抽查对象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在此基础上探索随机抽查结果与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建设联动机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执行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完善符合本部门实际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明确本部门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主体和事项范围,细化决策流程,将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贯穿决策全过程。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必须通过报刊、互联网或者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主动公开征求意见,并采取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的形式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加强本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把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成为公众参与决策的主要平台,并通过平台将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将其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局务会议讨论,必要时应听取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意见,由主要领导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主要领导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4.严格决策责任。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严格执行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完善档案系统统一裁量基准,形成统一规范、分级执法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体系。积极探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记录执法全过程。加强对执法台账和反映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法律文书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纸质档案卷宗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认真梳理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行为必需遵循的步骤、方法、期限和可以采取的手段、措施及其应用范围和对象,细化执法程序,制作行政执法流程图,并向社会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处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备。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制度,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信息网上传递,积极研究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执法资源。建立健全执法办案信息查询机制,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逐步推行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进一步研究探索行政指导的内容、方式及工作程序。
3.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明确处室和具体岗位的职权,确定相应的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尝试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纳入局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中,加大考核权重,注重考核实效。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局务会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和质询,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对局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监督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
2.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依托市档案局门户网站,依法公开行政职权、办事依据、期限、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及时向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平台推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七天双公示”信息。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档案领域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对档案领域安定稳定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2.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建立健全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采取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专家评审、和解、调解等办案方式,提高办案实效。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增强依法应诉观念,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探索适合档案行政工作需要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机制和方法,完善档案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规程,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义务,切实纠正违法和不当的档案行政行为,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3.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对行政监管中发现的矛盾纠纷主动及时调解,积极构建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调解机制。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受理、审查、终结等程序,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运行。
4.加强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完善信访工作程序制度建设,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素质和法治能力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标准,把加强法治建设、依法办事的情况纳入干部日常考察和任前考察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学习贯彻《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参加市管干部和公务员年度网上学法考试。把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列入本单位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之一,年度组织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参加各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旁听行政诉讼庭审,学习行政复议、诉讼及调解“以案释法”等一系列法治实践活动,增强局相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效性,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3.着力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引导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大力宣传“七五”普法规划,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结合档案工作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着力加强法制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2.强化责任落实。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按规定每半年向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3.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档案系统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根据省档案局、普法部门开展《档案法》宣传月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杭州档案普法宣传特色,紧紧抓住“6.9国际档案日”、“七五”档案法治宣传、《杭州市档案管理条例》施行10周年等时间节点,深入宣传省市重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在市直机关单位学习宣传档案法律法规的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法制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档案工作氛围,为法治档案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