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市档案局2018年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着力推动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优化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和保障机制,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档案法治建设,为我市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法制保障。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一)加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分工变化,及时调整局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坚持以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局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织体系,统领全市档案法治工作。将档案法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针对依法行政、依法治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召开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二)明确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杭委法治〔2017〕1号)文件要求,结合2018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杭州市档案局建设法治政府任务分解总体方案(2018-2019)》(杭档发〔2018〕16号),印发了《市档案局2018年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杭档发〔2018〕17号),明确2018年度市档案局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了各部门所承担的工作责任,为切实推进我市档案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保障公民知情权
政务公开已成为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市档案局制定了2018年局(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组织领导和工作要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一是着力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局网站上公开预决算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围绕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切实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对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发现和预警、妥善处置、有效回应。二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健全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充分利用“双微”(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做好信息权威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日常管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三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完善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确保合法合规答复,按季度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提供目录下载、检索等功能。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说明,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二)深化改革,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
围绕深化改革部署,市档案局进一步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一是继续动态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档案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流程,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全部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办件系统。按照统一要求,建立、维护档案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对于进入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办理事项,进一步明确事项的运行流程、申请条件、办理时限、评价标准等内容,确保事项名称、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等要素相对统一,体现标准化、规范化和实效性、操作性。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快推进部门转型升级,实现全市民生档案共享共用,持续加强民生档案资源建设。坚持需求导向,把涉外婚姻档案、学籍档案、拆迁档案、破产企业职工档案等民生档案、专业档案作为馆藏档案资源建设的重点,逐步建立起面向民生的多元化馆藏体系,目前我馆涉民档案数量达97.7万卷,占馆藏总量比例54.98%,进一步优化了馆藏档案结构,满足群众不同利用需求。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打造“一站式”档案查阅服务机制。我局始终以“一流服务建一流窗口”为工作目标,规范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在全省率先推出“省外协作查阅、省内跨馆服务、市内馆际联网”远程查阅服务,深化“互联网+公共服务”模式,为百姓送去“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红利,在保障权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稳息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加强全市“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化归档工作
围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电子化归档“拓面提升”,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可靠的基础支撑。一是归档范围从许可事项向八大类权力事项拓展。按照“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文件应归尽归的原则,进一步拓展电子化归档的广度,专题布置各区、县(市)档案局和市级有关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八大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制定、送审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市档案局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各单位报送情况的督查和报送内容的审定工作,明确各类事项的业务编码、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处置动作、开放等级和密级划定,形成细致、全面、科学的“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化归档规则。二是按照《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要求,完成杭州市电子文件管理系统(ERMS)、杭州市电子业务数据归档系统(EDMS)建设,形成标准统一的电子文件归档平台。截止至2018年11月,通过浙江省档案局数据交换平台实时统计,全市归档数据交换量达8.5万件,其中市直42家单位八大类行政事项(行政处罚事项除外)1309个事项全部通过归档范围审批及保管期限表配置,已归档并接收30个市级单位共计7500件。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市法制办等部门的文件要求,市档案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及时开展2018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按要求及时上报处理意见,确保我局按要求完成各项清理工作。
(二)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两库一单”,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档案执法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管理,根据机构变动、档案事务外包、执法证申领情况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监管分类准确。目前,执法对象目录库中,机关、企事业单位111个,区、县(市)档案局(馆)13个,专业档案馆1个,档案服务外包承揽企业49个,重点建设项目6个。执法对象目录库已涵盖市本级管辖范围内全部对象,执法事项清单已涵盖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全部执法类事项。
(三)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管理办法。根据《杭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及《“两高一低”专项整治方案》等要求,我局对前发《杭州市档案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杭档发〔2013〕49号)进行修改,经局务会议通过,出台了《杭州市档案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杭档发﹝2018﹞82号),对我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人员、案件范围、出庭应诉的数量和比例、案件备案、问责等方面的条款进行了大幅修改,进一步规范了局行政应诉工作。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7月初继续与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完成法律顾问合同续签工作,9月初按照《关于反馈政府法律顾问任职条件等情况专项检查有关意见的通知》(杭府法函〔2018〕18号)文件要求,对我局法律顾问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审查、单位涉法问题处理、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二)建立公职律师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21号)、《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65号),规范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加强公职律师管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经局务会议通过,我局出台了《杭州市档案局(馆)公职律师管理制度(试行)》,明确公职律师管理的总则、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遴选申报程序、日常管理等规定,并与11月1日开始施行。通过建立公职律师管理制度,明确公职律师管理机构和管理方式,健全完善了市档案局(馆)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有利于发挥公职律师在加快档案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行政合同管理。按照《杭州市档案局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强化部门履行合同的流程管理,加强合同合法性审查力度,在局法律顾问的协助下,截止至11月,共完成32个合同的法制审查工作,有效推动机关合同规范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监督指导力度
(一)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加强对本局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根据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及时组织市本级和区、县(市)档案执法人员参加法制专业培训和综合考试,做到执证上岗、主体合法。2018年上半年我局组织参加综合考试3人,通过3人。现我局持证人员39人,应持证人员40人,持证率达97%以上。
(二)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落实“两平台三项制度”。根据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局要求,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平安杭州”创建,确保全市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绝对安全,保障档案事业健康发展,我局组织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全市13个区、县(市)档案局(馆)、23个机关、企事业单位、13个档案服务外包承揽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在行政执法检查中,我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督促各单位抓好安全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和事前防控,坚持抓早抓小,坚持监督检查和整改提升并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积极探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记录执法全过程。
(三)抓好档案执法年检。2018年我局对档案年检内容、形式和标准等进行进一步调整完善,全面实行报送材料电子化,并在4月下发《2018年执法年检工作通知》(杭档发﹝2018﹞38号),同时加强对市直单位的指导帮助,积极参与协作组活动,确保年检工作扎实、有效、便捷开展,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四)强化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监管。加强与重大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杭新景高速公路延伸线(之江大桥)工程建设项目、杭州市七堡排涝泵站扩建工程、萧围东线二十至外十八工段标准塘工程、运河水陆交通集散服务中心工程(游船码头部分)等6个重点项目进行档案专项验收(预验收),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及时提出监管要求,确保建设项目档案齐全、完整。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
(一)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
一是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杭档发〔2018〕67号)、《关于做好<杭州市重大行政执法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杭档发〔2018〕61号),要求全市档案系统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让档案执法部门和档案执法人员充分了解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规定,理解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接受监督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我局印发了《杭州市档案局2018年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全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事项积极主动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加大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以监督促规范,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在全市档案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杭府法﹝2018﹞35号)文件要求和杭州市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13个区、县(市)档案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区、县(市)档案部门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组织有力,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报送了自查报告,市档案局在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了抽查,严控档案行政执法案卷质量,针对档案执法案卷评查的制度建设、标准建立、组织实施、评查结果应用、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总结,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
(三)落实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根据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2017年我局组建了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现有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5人(说明:2017年我局聘请了6名行政执法监督员,2018年蒋兆悦因个人事务繁忙,辞去职务)。2018年,市档案局邀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全市档案工作会议”“上半年工作总结暨支部书记述职会议”“贯彻落实《杭州市档案管理条例》暨全市档案管理工作汇报会”等会议以及全市档案安全执法检查,截止至2018年11月,5个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都参加了我局全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监督工作,监督我局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工作。部分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应邀列席参加了相关会议,参与重大行政案件的专题调查研究活动,并对档案法治建设中的问题进行探讨,向我局提出了许多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为规范政府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我局印发了《杭州市档案局关于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档发〔2018〕64号),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各处室(部门)牵头起草以市档案局名义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时,严格对照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经局法制部门审核后,相关文件材料一并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或报局领导签批。同时对现行相关政策措施(包括以市档案局名义出台的、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由我局牵头实施的、我局代市政府拟定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开展自查,并于2018年10月底完成了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并将结果公示在门户网站。
(五)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
受我局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5月份启动全市档案工作开展调研和监督,先后赴淳安县、建德市、上城区、拱墅区、市档案局开展档案事业发展情况调研,获取了我市档案管理工作的第一手资料,对我市档案事业发展提出了初步建议,后期市人大将根据调研情况,将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出意见建议,继续关心和支持全市档案事业发展。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履行职责
一是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2018年,市档案局2件行政诉讼案件(杭州市民谢某诉杭州市档案局其他行政管理其他行政行为案、杭州市市民朱某诉杭州市档案局(馆)其他行政管理信息公开案)经一审、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谢某、朱某的上诉,维持下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定(驳回起诉)。我局在2件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强与法律顾问沟通联系,认真审查我局档案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精心准备各项证据和答辩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增强依法应诉观念,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优化行政诉讼环境,促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取得了圆满结果。二是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职责。按照要求,坚持定期汇总分析全市档案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情况,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人员的培训管理,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截止至2018年11月,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案件数量皆为0件。
八、加强宣传,开展档案普法教育
我局加强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和完善局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列入本单位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之一,定期开展学习。二是加强全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3月25日的主题党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重温峥嵘岁月;4月,组织全局积极参加市管干部和公务员年度网上学法考试,通过率100%;7月,邀请局法律顾问作“涉档司法案件回顾与局馆合同审查”讲座;9月,邀请市委党校副教授蔡金荣作“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解读”专题学习讲座,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素养。
在扩大档案影响、开展普法宣传方面,我局紧紧抓住“6·9国际档案日”、《杭州市档案管理条例》施行10周年、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根据国家、省档案部门开展档案宣传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档案宣传特色,紧紧围绕“档案见证改革开放”主题,联合相关社区开展档案咨询服务活动,分发档案法治宣传资料,服务群众;部署播放省档案局制作并下发的档案法治动漫宣传片,通过悬挂横幅,运用微信、微博、动漫、展览等平台宣传档案法治建设,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档意识,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档案普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