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档案局职权范围内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措施开展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政府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7〕133号)要求,规定市政府各部门在有关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要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市档案局拟对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审查清理范围如下:
1. 杭州市档案管理条例;
2. 杭州市档案工作管理规定;
3. 杭州市企事业档案工作管理规定;
4. 关于加强杭州老字号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338号);
5. 关于加强转制及破产企业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93号);
6. 关于加强社会保障档案工作的意见(杭档发〔2006〕50号);
7. 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档发〔1999〕39号);
8. 关于印发《杭州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市级认定办法》的通知(杭档发〔2003〕29号);
9. 关于印发《杭州市失业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档发〔2000〕68号);
10. 关于印发《杭州市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档发〔2007〕14号);
11. 关于修订《杭州市档案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档发〔2015〕40号);
12.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我市档案服务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档发〔2015〕41号)。
现对前述所列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中就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公众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8年10月16日前相关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26807463@qq.com。
(局业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