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干县推进机构改革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04 发布部门:江西省新干县档案馆
作者:杨桂兰
近日,新干县“两办”向各涉及机构改革单位印发了《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的通知》,对各涉改单位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进一步作了明确要求。
一是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各涉改单位要将档案处置工作纳入机构改革组织实施的总体部署,做到档案处置工作与机构改革工作同步推进,要成立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方案,组织精干力量做好档案处置的各项工作,档案处置不到位,相关档案处置机构和人员不能散。
二是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对于不再保留、纳入重新组建机构、撤销建制的部门或不再单设、加挂牌子的机构,自变动之日起档案全宗终止,变动之前的档案经规范整理后,整体移交县档案馆。对于以本部门职责为主体组建新机构的,本部门档案原则上整体移交新组建机构代管,实行封口管理,达到规定年限后移交县档案馆。对于保留机构或部门名称的、优化职责或部分职责发生变化的,沿用原档案全宗。部分职责划入其他机构的,划入前履行该职责形成的档案仍属原档案全宗。对于更名、调整领导管理体制的部门及新组建机构,对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亦作了明确规定。
三是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县档案局(馆)于2月份组织人员对各涉改单位开展监督指导检查,对未按时做好档案处置工作的单位,将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机构改革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将对涉改单位档案处置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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