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5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为规范我市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实际,我局制定了《杭州市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自2024年1月30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杭农政〔2016〕134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9日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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