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子文件通用元数据规范》适用性试点研讨会在福州市召开
发布时间:2012-08-24
近日,《电子文件通用元数据规范》适用性试点研讨会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福建省档案局馆及各县(市)区档案局馆、专业档案馆的相关负责同志共5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会上,省档案局馆相关同志就福建省《电子文件通用元数据规范》适用性试点情况作了详细的讲解;福州市档案局馆参会代表介绍了福州市《电子文件通用元数据规范》适用性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就《电子文件通用元数据规范》适用性试点工作在规范编制要求、技术体系、规范适用性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元数据是档案数字信息组织和处理的基本工具。国家档案局组织起草的《电子文件通用元数据规范》拟作为电子文件的国家标准发布,其适用范围广,涵盖各行各业、覆盖各种类型的电子文件以及电子文件整个生命周期的元数据生成与管理。国家档案局确定福建省档案局和福州市档案局为全国《电子文件通用元数据规范》适用性试点单位。试点工作主要内容是在针对元数据选择、建立关联、永久保存等方面形成较为详实的实施方案及试点工作报告,并对《电子文件通用元数据规范》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
福建省档案局馆副局馆长黄建峰希望福州市档案局馆要结合全市电子文件档案接收中心的项目建设,形成电子档案元数据试点应用方案、元数据功能需求报告等,并在试点工作完成后将试点工作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形成的对《电子文件通用元数据规范》的修改建议等上报国家档案局,为《电子文件通用元数据规范》的正式发布作出贡献。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2年8月24日 总第2349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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