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档案局印发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0-04-14
为切实做好辽宁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辽宁省档案局于3月23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规划编制工作做出全面、详尽的部署。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规划编制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面总结“十一五”档案工作的基础上,把为全省工作大局提供优质服务和保证档案信息资源安排紧密结合起来,以有效保持档案事业持续较快发展为出发点,为加快辽宁全面振兴和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
规划编制工作要坚持加快发展、统筹兼顾、创新驱动、服务共享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的具体要求,做好全省档案事业“十二五”总体规划和档案馆库建设、档案信息化、档案科技、档案教育及人才培养等专项规划的编制。
规划编制工作贯穿2010年全年,按时间分四个阶段有计划地完成收集材料、形成思路、明确要求、实地调研、修改完善、联合印发、规划衔接等具体工作任务,确保全省档案事业“十二五”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可行性,为规划编制与落实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
为做好此次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由省档案局(馆)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各市档案局(馆)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对编制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监督及对规划方案的论证、审定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档案局(馆)综合法规处,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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