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化服务提高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08-09-16
9月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1周年。9月1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视察了沈阳市档案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指出,要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社会价值,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沈阳市档案馆馆藏各类档案资料总数超过50万卷(册),是全国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中建筑面积最大、设施最完备的档案馆。去年市档案馆接待近7000人次,全市建档家庭达14.55万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观了“沈阳的记忆”大型主题展览、沈阳市家庭档案珍藏展览,详细了解了档案查询和保存工作,并听取了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档案法》情况的汇报。
赵长义对沈阳市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于今后工作,赵长义指出,第一,要进一步学习贯彻《档案法》,实现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提高沈阳市档案工作水平。第二,要进一步加大《档案法》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的档案意识,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三,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要不断创新档案管理方式,变被动的存管式管理为公开化管理,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社会价值,突出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功能,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第四,市档案局要通过执法检查、监督等形式,承担起执法主体的责任,各区县(市)档案局要将《档案法》落到实处。档案工作队伍要深入机关、厂矿、社区,认真收集重要的档案资料。第五,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大《档案法》贯彻实施的执法检查力度,政府要继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建设,使档案馆的功能更加完善,设备更加齐全,管理更加科学,服务更加到位,推动沈阳市档案工作再上新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璐参加视察,副市长邹大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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