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档案局对一起档案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08-01-14
北京市档案局对一起伪造职工档案的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近期,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市局举报该局在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过程中发现涉及伪造档案的违法案件。北京市档案局会同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朝阳区档案局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查清了某市属高校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左某为该校职工王某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时,在没有任何原始工作经历记载材料证明的情况下,为其补办1993年-2005年期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将其转入王某的人事档案中,伪造王某在该校总务处和后勤集团的工作经历以骗取国家社保资金的违法行为。鉴于左某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市档案局依照《北京市实施<档案法>办法》对左某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市档案局法规处将处罚结果通报给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双方协商决定建立联手查办涉及职工档案违法案件的长效机制。
稿源:北京市档案局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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