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政府规范档案征集工作
发布时间:2006-08-07
近日,哈尔滨市市长石忠信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会议的议题之一是审议《哈尔滨市档案征集办法》。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世华,副市长王大伟、张桂华,市政府秘书长王振邦,市法制办、市档案局、文化局、财政局、物价局、人事局、监察局、南岗区、道里区、阿城市、双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市法制办副主任单国俊作了关于《哈尔滨市档案征集办法(草案)的审核说明》,市档案局局长邵继红对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与会者一致认为:加强档案征集工作,是档案馆丰富馆藏的重要途径之一,但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全市相当一部分档案散存于社会特别是个人手中,这些散存档案从不同角度记录了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等情况,有的年代久远,有的则为孤本,价值十分珍贵。然而,这些散存档案普遍缺少应有的管护条件。与此同时,多头征集档案、倒买档案牟利的现象时有发生,使一些具有哈尔滨地方特色的档案流散。2002年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哈尔滨市档案馆藏接收与征集档案资料范围的规定》,对解决上述问题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该规定缺少对相关问题的规定和强制力,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对档案征集有所规定,但涉及条款不多且较为原则。因此,制定一部规范档案征集的政府规章,加强对散存、散失档案的征集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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