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政府机关档案管理中心日前正式组建并开展工作
发布时间:2004-12-18
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档案局党组高度重视下,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新时期档案工作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总体要求,结合哈尔滨市政府建设的新形势,组建了档案管理中心并于日前正式开展工作。
根据市编委哈编字[2003]139 号《关于设立哈尔滨市政府机关档案管理中心和市现行文件利用中心的批复》,哈尔滨市档案局设立了哈尔滨市政府机关档案管理中心和市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隶属市档案局管理,为独立的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接收、管理、保管市政府办公楼内各部门的全部档案,并按规定向市档案馆移交;监督指导市政府办公楼内各机关的档案工作;为市政府各部门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市政府机关档案管理中心集中统一管理市政府办公大楼内各机关全部档案,体现了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降低了档案管理成本,强化了国家档案资源建设,提高了档案管理专业化、现代化水平。档案管理中心以服务为宗旨,运用信息化、现代化管理手段,力争在短时期内完成由传统管理模式向数字化、网络化的重大跨越,并通过不断完善查阅、借阅、送阅等利用方式,更加方便快捷地为机关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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