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处置工作研讨会在广东召开
全国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处置工作研讨会开幕式
6月13日至14日,全国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处置工作研讨会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李和平出席会并讲话。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杨绍森出席了在佛山市举行的开幕式并致词。广东省档案局局长徐大章、副局长李士智出席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到会讲话。
李和平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企业档案不仅是企业的历史,有的还是一个城市的历史,做好企业档案工作,尤其是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处置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李和平进一步指出,自从1998年国家档案局等四单位联合印发《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后,各级档案部门与经济主管部门和各企业积极沟通,齐抓共管,形成联动,取得很大成绩。但在工作实践中,确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探讨。
全国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处置工作研讨会与会代表进行会议交流
关于如何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处置工所,李和平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大对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同时积极与经济主管部门联系,实现统一领导,合理流向,防止档案的流失。二是积极争取经费的落实。要从政策法规方面努力,争取将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处置工作纳入企业改制程序。三是创新管理模式。佛山市、苏州市组建的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都成立了企业档案管理中心来集中管理所属改制企业的档案;南通市档案局成立企业档案保管利用中心,国有企业改制档案直接接收进馆,减少了接收和管理的环节;合肥市档案馆成立了破产改制企业档案寄存中心,所需经费由政府和投资公司承担;还有一些地方的国有企业改制档案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或托管。这些做法和经验值得各地参考、借鉴。四是地方档案管理部门要建立国有企业改制档案登记备案制度。
会上,北京、辽宁、上海、浙江、广东、湖北、安徽和青岛、宁波、成都、苏州及佛山、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省市档案局和企业的代表介绍了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处置工作的经验、做法,并就目前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展开了研讨。代表们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