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管理模式 加强行政监管——上海市因地制宜管理国有企业改制档案
探索改制档案管理模式,搭建集约化管理平台
据不完全统计,上海市市属16家产业类的国有企业集团及所属国有改制企业拥有改制档案约330万卷,平均每家集团拥有企业改制档案约20万卷,有的集团甚至多达100多万卷。统计表明,各集团、系统子公司及所属改制企业,都面临着管理大量企业改制档案的挑战。上海市档案局坚持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处置工作从实际出发,不搞管理模式“一刀切”的原则,提出各集团公司改制企业档案处置工作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指导思想,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处置工作,探索出了适应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情况的档案处置管理模式,即按照企业行业板块和壳体企业集约化管理模式,搭建企业改制档案集约化管理平台,实行企业改制档案的区域化、集中化管理。
1. 企业按行业板块集约化管理改制档案
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所属子公司,公司总部按行业划分设置5个管理部,分别负责机床机电、液压气动、通用、电线电缆和日用电器等设备的管理,公司下属33家子公司。该公司按照行业板块管理,利用已关闭企业的旧厂房对4个管理部的改制企业建立起了10个档案保管区域,其中管理一部有2个档案保管区域、管理二部有3个档案保管区域、管理三部有2个档案保管区域、管理四部有3个档案保管区域。10个保管区域,保管了171家改制企业、共29.3万卷已通过鉴定的企业改制档案。公司综合办公室对各保管区域的企业改制档案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制度和统一指导,制定了《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改革重组企业档案鉴定整理工作规定》,统一了公司系统改制企业档案鉴定整理要求,明确必须经过鉴定整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保管区域。同时,为保证改制企业档案的有效利用,公司要求,进库档案的纸质与电子案卷目录同时归档,有条件的单位要拟写全宗介绍。档案保管区域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硬件设备,还有专职档案人员管理和提供借阅利用,库房条件符合“七防”要求。目前该公司10个档案保管区域库房面积近2733平方米,利用率达1828人次/年。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中心,为了便于档案处置工作的开展,在改制企业集中的区域建立了集团档案分室,集中统一管理集团下属关闭企业的档案。公司还在所属企业粮油仓储公司建造的嘉定粮库综合办公大楼内,开辟档案库房,集中存放仓储、油脂、集团清理办等三部分企业改制档案,为安全保管改制企业档案,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
2. “壳体”企业实施档案集约管理
所谓“壳体”企业是指已停止生产和经营,还暂时保留原企业法人地位,并承担着原企业不良资产和债务清理的企业。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自2005年2月成立资产管理中心后,针对“壳体”企业实施集权、集聚、集约和专业化管理,对行业系统企业改制档案也实施了相应的集约化管理。一是将全行业改制档案集中到一个地方管理。棉纺印公司统一负责该行业系统改制档案的集约管理,将所属“壳体”企业的档案进行集中管理,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制度、统一安排、统一指导,统一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和必要的保管设施。所属停产企业按照公司部署,将企业改制档案清理、造册,并通过公司检查符合要求后,移交归档,使改制企业档案管理切实做到定点、定人和定时。目前,该公司档案集约点库房面积561平方米,专职档案干部2名,保管了27家企业、17.9万卷档案。二是按地理位置分块集约管理。如针织、华宇等公司,根据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划分出几个集约地进行档案的相对集中管理。针织公司将下属改制企业档案按照东、南、西、北、中地域划分,建立了5个集中保管基地,集约管理改制档案,基本保证了企业改制档案的保管和利用需要。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在本系统各行业中积极推行改制档案集约管理模式,公司系统实施集约管理的覆盖率达83%。
在“壳体”企业的人、财、物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由行业公司牵头,统筹考虑和安排改制企业档案管理等问题,不仅确保了改制企业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同时,对于整合改制企业人、财、物等现有资源,盘活存量,减债增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加强国有企业改制档案行政监管,推行档案处置工作登记备案制度
2005年,上海市档案局与市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档案工作的通知》,强调各有关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有企业在企业改革重组档案工作中的法定责任,重申企业改制档案处置工作与企业改制同步的管理原则,明确有关企业改制档案处置要求,并首次提出了市属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实行登记备案制度。该项登记备案制度,针对集团公司提出三方面要求:1. 市属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在改革重组方案报批通过后的三十日内,由该公司档案部门填写《上海市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档案工作情况登记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市档案局登记备案;2. 各市属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在完成改革重组后的三十日内,填报《上海市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档案处置情况备案表》;3. 各市属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在做好集团企业改制档案工作的同时,应加强对下属各控股企业改制档案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实行相应的登记备案管理,并在下属控股企业完成改革重组后的三十日内,向市档案局汇总报送《上海市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档案处置备案情况汇总表》。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处置工作登记备案制度推行后,不少集团公司向市档案局报送了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档案处置情况登记备案表和所属企业改革重组档案处置情况汇总表,对加强上海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处置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监督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