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档案部门优秀编研成果(2010——2011)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档案局(馆),各专业档案馆,市直属各单位:
为了提高档案编研工作水平,促进全市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结合省档案局第十一次优秀编研成果评选活动,决定开展全市档案部门优秀档案编研成果(2010——2011)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评选的编研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1、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专业档案馆、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独立完成,或与其他单位、部门和人员合作完成的以档案部门、档案人员为主的编研项目。
2、在2010-2011年度内取得纸质或电子出版物成果形式的编研项目。公开出版物以出版时间为准,内部交流编研项目以印制时间为准。
档案学术论文和文章,不属于本次评选范围。
二、评选标准
根据编研成果的真实性、实用性、编辑水平、装帧情况、是否公开出版发行、印数以及其学术价值、史料价值,以及所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综合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奖项数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评选步骤和方法
1、编研成果材料报送
各区、市(县)档案局(馆)、专业档案馆、市直属单位直接报送杭州市档案局;其他各单位将编研成果报送所在区、市(县)档案局(馆)和市级主管部门,由区、县(市)档案局(馆)和市级主管部门做出初步质量评价,写出推荐意见后,于
报送材料包括:
(1)杭州市档案部门优秀编研成果推荐表一式3份;(2)编研成果原件一式3份;(3)与编研成果有关的必要证明、说明或背景材料;(4)有电子版的应附光盘1套。
2、评选优秀编研成果
市档案局成立由本局各处室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对选送的编研成果,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选。
(1)评审小组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每一评选对象打分。
(2)对每一项评选对象计算总分,并根据总分由高到低确定优秀编研成果及其奖级。
四、优秀编研成果奖励
1、对获奖的编研成果由市档案局颁发证书,并由市档案局发文通报表彰。获奖成果可作为单位和个人在今后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以及专业人员评聘技术职务中的工作成果依据。
2、对获得一、二等奖的编研项目,推荐参加省档案局组织的全省第十一次优秀编研成果评选。
联系地址:杭州市香积寺路3号
邮 编:310004
联 系 人:肖 萍
联系电话:85060523
附:杭州市档案部门优秀编研成果推荐表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