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保障档案执法调研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05-10-08
关于开展社会保障档案执法调研的预备通知
杭档发[2005]44号
各区、县(市)档案局(馆):
为进一步贯彻《档案法》、《浙江省实施〈档案法〉办法》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市委办发[2004]82号)的精神,促进社会保障档案建设,强化对社会保障档案的监督指导,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档案局决定对我市社会保障档案的有关情况进行执法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调研对象
杭州市范围内涉及社会保障档案管理的相关部门。
二、执法调研内容
1、社会保障档案工作纳入单位领导人责任制情况;
2、依法建立档案机构、配备档案人员、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制度情况;
3、社会保障档案的安全保管情况,齐全、完整情况和利用情况等。
三、执法调研日程安排
调研初步定于十月份,具体时间待定。
执法调研完成后,执法调研组将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人大和省档案局。
杭州市档案局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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