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杭州市志—档案事业章》编写资料的通知
关于征集《杭州市志—档案事业章》编写资料的通知
杭档发[2005]25号
各区、县(市)档案局(馆),各专业档案馆: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下发〈杭州市志(1986—2005)〉篇目的通知》和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杭州市地方志工作方案〉等规范的通知》精神,市档案局已启动《杭州市志—文化篇—档案事业章(1986-2005)》编纂工作。
为了全面反映20年来杭州市档案事业的发展情况,广泛征集资料,按时完成编修市志工作,现将《杭州市志—文化篇—档案事业章(1986-2005)编纂提纲》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提纲》要求并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供反映20年来档案管理工作历程和馆藏实体变化情况的资料。提供的资料要求图文数据并茂、详细标明出处,于2005年8月底前汇编成初稿,报送我局编研处。(打印件和电子文件各报一份;2005年有关资料及具体数据可酌情后补。)
联系人:项 洁; 联系电话:85356426
E-mail: xj@daj.hz.gov.cn
附:《杭州市志—文化篇—档案事业章(1986-2005)编纂提纲》
杭州市档案局
二OO五年五月十八日
附:
《杭州市志—文化篇—档案事业章(1986-2005)》编纂提纲
第十章 档案事业
第一节 馆室建设
一、杭州市档案馆
(一)保管党和国家重要档案的基地
(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三)现行文件查阅中心
(四)档案信息资源中心
二、区、县档案馆
(一)上城区档案馆
(二)下城区档案馆
(三)西湖区档案馆
(四)拱墅区档案馆
(五)江干区档案馆
(六)滨江区档案馆
(七)萧山区档案馆
(八)余杭区档案馆
(九)富阳市档案馆
(十)建德市档案馆
(十一)临安市档案馆
(十二)桐庐县档案馆
(十三)淳安县档案馆
三、专业档案馆
(一)杭州市城建档案馆
(二)杭州市房产档案馆
(三)其他专业档案馆
第二节 业务管理
一、档案法制建设与宣传
二、机关档案工作管理
三、企事业档案工作管理
四、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管理
五、社区档案工作管理
六、其他专业档案工作管理
第三节 开发利用
一、档案接收
二、档案征集
三、档案编研
四、档案利用
第四节 教育科研
一、档案教育
二、档案科研
三、档案学术会议
第五节 行政管理
一、行政机构
二、团体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