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档案专业高级职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档案专业高级职务材料的通知
杭档发[2005]23号
各区、县(市)档案局(馆),市城建档案馆,市直属各单位档案部门:
根据浙档[2005]24号文件精神,我市将进行档案专业高级职务材料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符合《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39号)规定的高级职务任职条件(破格晋升须符合破格条件),经所在单位推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报送的档案专业人员,由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杭州市档案局。
二、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
1、推荐评审高级档案专业职务的档案专业人员必须通过外语(古汉语)考核或符合免试条件(详见浙人专[2004]237号文件)或经市职改办、省人事厅审定同意参加评审。
2、推荐评审档案专业职务的档案专业人员中50周岁以下者,需持有全市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符合省人事厅(市人事局)规定的免试条件。
三、学历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后再取得晋升高一级档案专业职务规定学历者,在推荐晋升高一级档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时,任低一级职务时间允许将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相加,但取得学历后的任职时间,晋升高级档案专业职务的,必须满3年以上。
对1970年前大学专科毕业、长期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的人员,如业绩突出,能力和水平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可在从严控制的前提下,参照1970年到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有关规定,申报评审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
四、破格推荐评审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但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档案专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高,能力强,业绩突出,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拔尖档案专业人才,可破格推荐评审。破格推荐评审对象必须是本单位年度考核成绩名列前茅者。
对确需提前推荐晋升高一级档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档案专业人员,如无特殊原因,其任职年限的提前最多不能超过1年。
既不具备规定学历,又不符合任职年限要求的档案专业人员,一般不得提前推荐评审高一级档案专业职务。
档案专业高级职务破格推荐评审条件按浙职改[1992]2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送时间
申报高级职务的材料截止
六、关于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材料清单1份;
2、单位送审报告委托评审书1份,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需说明有无职务指标;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5份(贴上照片,不得用复印件、打印件,表式统一按人事部制发的表样);
4、《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25份(表样附后),按规定表式打印上报,并加盖单位印章;
5、任职考核材料1套;
6、推荐评审对象学历证明(毕业证书),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如属免试人员,需附免试审核表,表样附后)、档案管理岗位资格证书或档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2寸免冠照片1张;
7、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工作报告、奖励证书等复印件一式3份,著作、论文中需选择有代表性的两篇(本),经同行中具有高级职务资格的专家评价、鉴定,鉴定表一式25份(表样附后);
8、破格推荐评审人员需附《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25份(表样附后),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9、任现职以来个人专业工作总结一式3份。
七、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报送的评审材料需填写清楚、真实、准确、完整,具体反映被推荐评审对象的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和工作实绩,并由推荐单位审查核实,需加盖公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公章。
2、破格推荐者,需在《综合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写明“破格推荐”,并注明破格理由。
3、《综合表》“论文论著(译著)”一栏需写明发表、出版时间、字数、报刊名称及级别,与他人合作的文章,应注明本人所起的作用及承担工作量。
4、专业工作总结,重点写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专业工作总结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各单位报送的评审材料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要求、份数及上报限定的时间报送市档案局宣传人事教育处,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不予受理。
6、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在以往评审专业职务结束后的专业技术职务档案,请全面清理一遍,对部分尚留在我局未取回的,请速来办理领取手续。
八、评审收费
按照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规定执行。
1、评审费每人280元。
2、评审推荐费每人150元。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每本5元。
上述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交纳。
联系电话:85380609、85355222-327
联系人:祁华丽
附件:1、《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
表》
2、《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3、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免试审核表
4、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5、推荐评审档案专业高级职务著作、论文同行专家
鉴定表
杭州市档案局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