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档案工作情况的汇报
10月11日
受市政府的委托,许小富副秘书长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了本届人大以来我市贯彻实施《档案法》的有关情况: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关心和监督下,市政府依照《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档案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实际,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档案工作的执法和监督指导力度,加强档案馆“四位一体”功能建设,加强《档案法》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全社会的档案意识。档案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积极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已成为我市和谐社会建设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与新时期档案工作的发展趋势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以及一些先进的兄弟城市相比,也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档案立法工作相对滞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还有待提高等。许副秘书长还汇报了下一步的主要工作目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志云、市人大教卫文体副主任戴宝多等在发言中认为,这几年,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我市的档案工作有了很快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市档案局以贯彻实施《档案法》为抓手,在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法制建设,努力创新管理机制,创新档案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在档案馆的党和国家重要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档案信息资源中心这 “两个基地、两个中心”的建设上成效非常明显,如依法向社会公众开放档案,先后举办了《杭州历史文化图片展》、《杭州市党史和城市基层先进性教育活动试点工作成果图片展》和《以史为鉴、面向未来——杭州市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展览》等活动,在全省综合档案馆现代化评估中,市档案馆还连续5年获得第一名等,档案和档案工作为杭州的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从全省乃至全国来看,我市档案工作有许多亮点。但是与一些先进的兄弟城市相比,从“走在前列”的这个要求来看,从社会需要来看,我市的档案工作还是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档案立法工作相对滞后、机构队伍不完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还有待提高,档案资源的整合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为此,主任们也提出了一些建议:一是进一步转变观念,做好档案的利用服务。档案工作已由过去重保管转向重利用,由重点为机关服务扩展到为社会、为群众服务,因此,要充分利用档案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服务功能,方便市民查阅档案。房屋拆迁、旧城改造、冤假错案平反、户籍管理、知青回杭政策、退伍军人安置等涉及民生的档案都是老百姓关注的,一定要想方设法服务好。也正因为如此,市政府要加强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开放的、对外接待服务的功能设施可以考虑放到新的市民中心去。二是要针对我市档案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地方性法规的调研和起草工作;要加强档案机构队伍建设,结合杭州的实际,提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改变各城区“有馆无局”的状况,保障档案执法职能的履行。三是要搞好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目前,我市档案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制订十一五规划是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的契机,要通过制定规划,进一步明确十一五期间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的目标和各项保证措施,推动全市各级档案事业的均衡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吴键作了会议总结。他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档案工作的认识。档案工作是城市的记忆,是社会发展轨迹的记录,档案及档案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人大要加强对各级政府的监督指导,使各级党委、政府对档案工作的认识不断地提高,切实帮助和解决我市档案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他还要求整合档案资源,一方面要加强对现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另一方面,要把全社会有价值的档案资源整合起来。此外,还要积极努力地征集失散在社会上的一些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不断丰富充实馆藏。
吴健副主任最后希望市档案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把档案工作做得更好。
(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