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4-03-2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
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杭政办函〔2014〕4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8〕4号)精神,经各区、县(市)自评申报、市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度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优秀单位
建德市政府、萧山区政府、拱墅区政府。
二、考核良好单位
淳安县政府,临安市政府,桐庐县政府,余杭区政府,富阳市政府,江干区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城区政府,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上城区政府,西湖区政府。
希望各地再接再厉,继续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严格保护耕地,认真执行土地规划计划,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强化土地执法监管,为建设美丽杭州作出新的贡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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