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4-05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 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杭政办函〔2016〕4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8〕4号)和《杭州市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2014—2017年)》的要求,经考核,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优秀单位 淳安县政府,余杭区政府,拱墅区政府。 二、考核良好单位 临安市政府,萧山区政府,桐庐县政府,富阳区政府,建德市政府,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江干区政府,上城区政府,下城区政府,西湖区政府。 希望各地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严格保护耕地,认真执行土地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强化土地执法监管,为杭州继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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