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档案局贯彻落实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杭州市档案局贯彻落实公民权益依法保障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内容,是各级政府部门切实履行宪法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根本任务。根据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深入实施五大战略,破解七难问题,建设名城强市,构建平安杭州、法治杭州、和谐杭州,扎实推进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建设”的目标,立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推进我市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使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依法保障公民权益贯穿于档案系统各项工作中,着重保障民生权益,努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法定职能,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不得越权、滥权、不作为,坚决纠正执法扰民,做到平等保护、权责一致、监督有力,切实保障公民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
3.坚持公众参与。注重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大力推行行政听证制度,不断拓宽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坚持统筹兼顾。积极推进行政管理改革创新,坚持着眼长远与立足当前、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普遍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妥善协调和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二、工作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基本完成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依法行政的实践,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机制,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听取建议意见制度,逐步实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网上审批,提高行政效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经过五年努力,初步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行政决策机制,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档,创建服务型、学习型的新机关。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档案行政决策机制,实现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
制定完善本部门的工作规则、内部决策规则。建立重大决策事项的集体讨论制度,把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作为重大决策过程的必经环节。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领导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机制,对在档案行政管理中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以公示、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听取建议意见制度,逐步实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明确相应内设机构,并充分利用专业人才,及时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建立重大决策评估制度,定期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
(二)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档案行政执法行为
根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要求,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档案行政执法体制。按照国家、省档案局对档案行政执法基本程序的统一规范,建立健全档案行政许可、档案行政处罚、档案行政复议、档案行政应诉、档案行政赔偿等主要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性制度。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相关收费项目,确保行政许可实施主体适合,许可流程完善,许可行为规范,同时,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监督。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实施档案行政行为,切实保障档案管理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请求权。规范档案执法行为,避免档案行政执法的程序性错误。建立档案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保证档案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档案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落实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置,并指定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要抓紧清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加快政府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接受司法监督,接受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行政投诉处理和信访工作。健全行政投诉处理制度,畅通行政投诉渠道。建立行政投诉限期处理、情况反馈和备案以及评议考核制度,落实行政投诉处理责任。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建立健全适合档案系统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工作程序和内部工作制度,落实行政复议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审查,建立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把依法行政作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档案系统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执法监督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对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依法保障公民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按年度分解、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协同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建设
科学安排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抓紧制定和完善与公民权益保障直接相关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改进并完善立法工作方式和机制,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程度。落实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立法草案必须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评估制度,按照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定期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健全互动机制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有效开展普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引导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