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律六进”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由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杭州市司法局、中共上城区委主办,杭州市依普办、上城区依普办承办的杭州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律六进”活动启动仪式在上城区水澄桥社区民安苑小区中心花园举行。
出席启动仪式的领导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依普领导小组副组长杨耀梁,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普法办主任陈志忠,市政府秘书长、市依普办主任娄延安,市委副秘书长、市依普办副主任戚才祥,市司法局局长、市依普办常务副主任洪慧萍,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依普办副主任刘诚民,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内司工委主任、市依普办副主任刘争平,市法制办主任、市依普办副主任吴声华,市司法局副局长、市依普办副主任夏福志,上城区委副书记余勇,上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袁建祥,上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文成等。市司法局局长、市依普办常务副主任洪慧萍主持了启动仪式。
市政府秘书长、市依普办主任娄延安在启动仪式中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在第六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之际,我市隆重举行2006年杭州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律六进”活动启动仪式,目的就是要广泛宣传和认真贯彻“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宣传法治理念,倡导法治思想,营造法治氛围,推动法治实践,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就是要进一步统一广大依普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思想,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共同促进我市普法教育事业的新发展。他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各级普法机构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种宣传日、主题日、纪念日为契机,以“法律六进”(即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治安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和政策法规知识,努力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教育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创造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特征、具有杭州特色的法治文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启动仪式现场,出席仪式的领导为2006年度学法用法好家庭颁奖;还举行了杭州市“法律六进”志愿者宣传队成立仪式,领导向6支志愿者队伍授旗;志愿者代表作了表态发言,领导向志愿者代表赠送法制宣传书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依普领导小组副组长杨耀梁宣布“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杭州市“法律六进”活动启动!随即,杭州市“法律六进”志愿者宣传队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即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启动仪式现场还开展了由市依普办、上城区依普办组织的部分法律服务机构法律工作者的法律宣传咨询,并向社区群众免费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
此外,各区、县(市)由当地依普办牵头,均在当地公众活动场所设立法制宣传分会场,组织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文艺队伍和法律咨询服务队伍,开展多形式的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并在会场张贴宣传标语、陈列宣传图板,发放宣传资料。市依普办、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将带队赴部分区、县(市)视察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