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印发“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近日,经山东省青岛市委、市政府批准,青岛市档案局正式印发了《青岛市“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未来五年青岛市档案事业发展的引领性文件,《规划》确定了“十三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为全市档案事业不断开创新格局,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指明了方向。
立足实际,找准出发点,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划》科学总结了“十二五”期间全市档案馆库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服务功能发挥、档案信息化建设以及档案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摸清家底,实事求是,为《规划》编制打下坚实基础。
细化任务,明确指标,七项主要任务落实档案工作发展目标。一是档案法治建设。结合“七五”普法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法规体系建设,重点围绕各种档案管理权限及其归宿,加强专业档案、企业档案的规范标准制定清理工作;建立实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依法行政;强化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国家档案的依法监管,引导、促进社会档案有效管理。二是档案资源建设。加强前端控制,机关室藏档案总量增长20%以上;依法规范接收门类和接收办法,加强全市重要档案收集,全面接收破产国有企业档案,有重点地开展机关业务信息数据库接收;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要达到350万卷(件、册),同比增长25%以上,照片、音像、民生档案增长率要高于传统文书档案增长率,改善馆藏结构;拓展青岛记忆工程,加强征集,开展区域综合记忆工程拍摄。三是档案馆库和基础业务建设。市档案馆工商分馆建成启用,积极筹划新的分馆建设,到2018年,全市综合档案馆全部实现面积达标、功能达标;加强基础业务建设,开展业务规范化考核工作;改革完善监督指导模式,探索实施专业电子文件归档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接收进馆方法;制定市区档案馆业务建设指南,开展基础业务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档案工作。四是档案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文档服务工作,修订或制定新的《档案开放鉴定办法》;扩大在线服务领域,比例要达到50%以上,研究提出跨区域档案利用、境外档案利用等新方法;做好《进馆跨专业档案整理的一般性原则与方法》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工作;加强档案资源开发利用,不断提升开展普及型教育服务、专业型利用服务和定制型决策服务能力。五是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数字档案馆建设水平并推进智慧档案馆建设,提高档案信息管理水平,完成全国档案业务系统联网接入工作;全市增量档案电子化率机关要达到100%,其他单位达到70%以上。六是档案馆安全体系建设。完善机制和设施设备,强化档案实体、信息以及利用安全,加强档案信息数据安全备份;做好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申报、实施工作;推进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工作。七是档案科研、学术研究和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引领并充分发挥学会的平台作用,加强教育培训。
突出重点,带动全局,七项重点项目打造档案事业发展新名片。“十三五”期间,青岛市档案事业发展着重开展七项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包括:档案馆库建设,市档案馆工商分馆建成启用;通过境外征集、重点收集等形式深化青岛记忆工程项目;开展智慧档案馆二期工程建设,建设青岛市企业电子档案中心和电子档案长期可用管理中心;建设档案大数据安全存储和长期可用中心;全面完成馆藏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工作,加大数字化和鉴定开放力度;深度开展青岛城市发展历史研究,实施城市档案文献丛刊项目;建设工商分馆展览中心和本部主题展览的展陈项目。
加强保障,七项措施确保《规划》的任务目标有效落实。通过加强领导、深化改革、坚持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加强信息化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加强档案工作的社会宣传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措施,以督促检查推进《规划》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