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举办国家电子政务工程档案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6-11-25
为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档案工作,提升在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近日,国家档案局经科司在北京举办了国家电子政务工程档案培训班。近30家在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单位档案部门与项目实施机构的5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一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力支持国家电子政务工程档案工作,2008年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了《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档案验收是电子政务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进行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电子政务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培训班上,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的有关人员做了题为《以政务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报告,重点介绍了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阶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开展政务信息共享的有关思路。
国家档案局经科司项目处有关人员分别就电子政务工程档案管理与电子政务工程档案整理进行了宣讲,详细介绍了国家电子政务工程档案的管理原则、业务标准、验收要求、常见问题和整理方法等,要求各在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要明确档案管理制度,掌握档案整理标准,按照“全程管理、同步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档案工作,确保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
培训班还邀请了“金质”工程、“金宏”工程的档案工作负责人员做了专题报告,就电子政务工程档案工作经验进行了业务交流。
本次培训议程紧凑、内容充实、效果明显。参训人员一致表示,要按照本次培训的要求,不断加强档案管理,推动电子政务工程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11月24日 总第2994期 第一版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