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真凭实据保障孩子生活
发布时间:2016-10-28
前不久,一位满面愁容的中年妇女来到甘肃省玉门市档案馆,接待人员微笑着走上前去询问了解情况。
王女士,玉门本地人,2000年经人介绍与前夫张先生结婚。结婚后双方感情平淡,孩子出生后,矛盾愈来愈多。平淡的感情没有抵抗住不断增多的矛盾冲击,两人的家庭解体了。2003年俩人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给孩子500元抚养费。但离婚后的男方长期在外务工,经济条件不太好,一直没有及时给孩子抚养费。王女士重组家庭后,男方更是拒不承认要承担抚养费。王女士忙于工作、照顾孩子,以前的离婚协议也不知放哪儿了,眼看着孩子就要上高中了,经济压力越来越大,想通过法律程序讨要却没了证据,无奈下几经咨询后,来到档案馆查询相关档案。
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在22号全宗婚姻档案231卷内找到了王女士的离婚协议,进行了复印鉴证。王女士拿着复印件高兴地说:“孩子的生活学习终于可以有保障了,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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