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档案管理助推林权制度改革
自2002年至今,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历4年时间,总结这段工作,从中可以看到档案工作特别是林权档案管理起到了助推林权制度改革(以下均简称为“林改”),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的作用。
同步布置 同等要求 助推“林改”稳步发展
林权登记档案管理是林权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林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福建省十分重视林权登记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档案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关于继续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要建立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权登记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档案资料齐全、立卷归档、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和林权登记发证过程中的档案工作,在“林改”全过程对档案工作始终都是同步布置、同等要求。各级领导十分强调林改和林权档案的收集、归档及保管利用工作,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权登记发证初始试点阶段就开始注重林权档案工作,提出加强建立林权档案的要求,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开展林权档案管理知识和业务培训。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动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紧密配合,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参与调研,并在档案人员培训、保管场地设置、各项制度建立、档案业务管理等方面及时提供指导与服务,使全省林权档案管理逐步走上轨道,达到完整、规范、安全的要求。
省林业厅专门召开厅长办公会议对林权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在充分调研与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林权材料归档制度》、《林权档案利用制度》、《林权档案保管制度》、《一般性林权文书档案鉴销制度》等,为全省林权登记档案制度建设和林权档案的规范性管理奠定了基础。几年来省林业厅安排了近千万元经费用于购置电脑、打印机,印制林权图、表、册、袋,以及使用国家档案局推荐的档案密集架与图柜,并已连续两年拨专款用于基层林权档案基础建设。目前,全省近60%的县市区拥有较为完善的林权档案管理设施,基本上达到有制度、有场所、有人管、设施安全以及纸制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
通过采取以上有力措施,加上把好档案验收关,即: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验收,到全省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验收,始终都把林改及林权登记档案工作作为验收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分不可缺少的依据。这样,档案工作就贯穿于“林改”的全过程,有力助推了“林改”的稳步开展。
依法治档 巩固“林改”成果 推进配套改革
林权档案是林权登记发证的成果资料,也是实现林权依法管理的基础,更是林权权利人拥有相关权利的原始材料,具有法律效力的备考价值。林权档案管理是林权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实施对林权登记有效管理的关键。加强对林权登记档案的管理是法律法规赋予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福建省档案条例》和《森林法实施条例》,是开展林权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确定的档案管理、档案利用和公布以及相关机构与相关人的职责、法律责任是开展林权档案管理工作的准则。依法加强对林权档案的管理是巩固林改成果和推进配套改革的内在要求。
林权确定后,森林、林木和林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发生产权流转,而各级政府要对产权流转活动进行有效管理,林权档案是最主要的凭据。此外,林业要发展,投资、融资需银行抵押贷款,植树采伐产业经营需要科技的扶持,这一切都离不开林权档案的凭证资信作用。林权档案管理能不能真正做到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林农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取决于有关部门是否真正做到依法治档。因此,今后一个时期,福建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大监督指导的力度,开展林权档案工作执法检查,依法加强林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服务,实现林权档案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目标。?笮
(作者单位:福建省档案局《福建档案》编辑部 3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