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9 - 杭州市地籍整理处
1929年3月,杭州市政府内增设土地科。1931年1月,土地科裁撤,土地事宜归并市财政局第二课办理。1934年1月恢复杭州市政府土地科。随着职能范围的扩大,1937年3月土地科改名为地政科。不久,因日军占领杭州及市政府西迁而使地政科的实际职能活动中止。抗战胜利后的1945年9月,市政府回迁杭州。恢复地政科并新设杭州市政府土地登记处。1948年2月,杭州市政府的地政科与土地登记处合并改名为杭州市地籍整理处,至1949年5月杭州解放时结束。其主要职责是:掌管市区土地陈报、划分市县田赋、征收地价税、发放土地图照、丈绘等事宜。
1934年至1949年5月期间先后担任处(科)长的有:罗云、徐钟渭、王宗武、陈日涛等。
该全宗内档案起止时间:1914至1949年,共有案卷39932卷,排架长度为117米。于1987年和1989年分两次接收进馆。
档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组织人事:有关于土地登记处和地籍整理处的机关概况;职员调查表、俸薪表、考勤表及名册;公务员履历表;关于职员任免、到职、停职、辞职的文件;关于吸收雇员和留职停薪等文件。
二、地价、地证:有杭州市各区地价查估等级草册;土地图照;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保证书;土地推收申请书、证明书;复丈结果通知单;完纳地价税证;土地买卖契约等。
三、财务:有岁出决算;季度会计报告;年度临时岁入岁出预算分配数;半年度岁入岁出经费概算书;追加预算书及其它各种会计报表。
四、其它:有公务员服务法;公务员惩戒法;修正公务员任用法;公务员叙级条例;公务员考绩条例;技术人员任用条例及实施细则;浙江省政府制定的人事集中管理办法;各级机关推行工作竞赛办法;倡导民间善良习俗实施办法;杭州市政府制定的职员请假、值日、签到规则;支薪办法;职员任卸、机关办班人事须知;年度考绩应行注意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