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杭州”——抢抓档案新领域
发布时间:2018-07-03
近日,杭州市信用杭州建设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调整杭州市信用杭州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将杭州市档案局纳入市“信用杭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档案局长范飞列为领导小组成员。
杭州市信用杭州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戴建平担任组长。
2016年出台的《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市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和市信用中心应当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对市信用平台中信息录入、删除、更改、查询,以及进行异议、举报和修复处理等,应当如实记录实施该行为的人员、日期、原因、内容和结果等日志信息,并长期保存。对经授权查询公共信用信息的,市信用中心应当如实记录查询情况,并长期保存。”
市档案局将切实履行好市“信用杭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一是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档案管理,面对档案新领域、新形式,市档案局已2次赴市信用办调研、指导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并将进一步以制度化的形式规范信用档案管理;二是及时上报我市档案违法违纪案例,对档案管理职责严重缺位、对档案进行涂改、损毁等失信信息上报市信用中心,依法进行联合惩戒。
(局业务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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