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国际档案日” 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档案局,各专业档案馆:
今年6月9日是国际档案理事会确定的第11个国际档案日。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18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和《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18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2018年全市档案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档案宣传活动,重点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增强公众档案意识、宣传档案工作价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档案见证改革开放”为主题开展宣传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8日-16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全市档案联动宣传活动。各区、县(市)档案部门要充分利用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宣传专题和“杭州档案”微信公众号,积极报道本区、县(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电子化归档、异地查档、跨馆服务等为民惠民新举措,在“两微一端”推送宣传。配合杭州电视台、《杭州日报》等新闻媒体,做好改革开放40周年专题宣传片拍摄及信息报道工作。
2.认真做好省档案局组织开展的“四十周年·四十封信”征集活动。积极征集在改革开放40年中具有代表性的信函,或是一封家书,或是一纸批文,讲好档案故事。
3.结合主题教育,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档案文献展和杭州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图片展。
4.组织开展全市档案系统2018年度“最美兰台人”评选活动。
5.组织征订由《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杂志社制作的国际档案日宣传资料《小红的兰台奇遇记》和档案文化折扇。
6.组织开展由国家档案局主办、中国档案报社承办的“档案见证改革开放”主题征文活动。
7.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第12届“杭州印象”纪实摄影作品大赛。
8.开展档案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各区、县(市)档案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和党员志愿者,积极开展档案咨询服务活动,宣传档案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并及时推送活动信息。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县(市)档案局要高度重视“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加强领导、统筹策划、精心组织;宣传活动既要围绕中心工作,也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2.征文以“档案见证改革开放”为主题,利用档案充分展现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和辉煌成就,讲述档案背后有关改革开放的故事,充分反映新时代档案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独特作用。也可以结合档案接收、编研、利用等业务工作实际,分析新时代档案事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的对策和措施。征文体裁不限,篇幅在3000字以内为宜。稿件以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444960913@qq.com, 文尾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投稿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0日。
3.做好相关宣传资料的征订工作。《小红的兰台奇遇记》由中国档案报社制作,每本9元,档案文化折扇由中国档案杂志社制作,每套10把(10款内容),每套160元。请各区、县(市)档案局酌情征订。
4.请各区、县(市)档案局将“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方案及总结材料,分别于5月20日和6月15日前报市档案局宣传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陈庆海,联系电话:85370063,邮箱: 444960913@qq.com。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