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科技含量 服务审批大局 杭州中院档案信息化工作卓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0-04-13
近日,经省高院考核,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中级法院中率先达到档案信息化一级标准。通过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形成了覆盖法院整体工作的信息化管理体系,极大促进了法院工作人员思想观念的更新,有力支持了审批业务的开展,推动了司法管理和机制的创新。
2004年9月,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全面启动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通过多年的努力,现已对全部库存和在审档案进行电子化扫描加工;档案利用率逐年在提高,至今已查阅电子档案24913人(次),形成了集电子文档采集生成、调阅利用、管理备份、统计分析为主的综合性档案管理系统。
目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提高工作效率。电子档案网络具有资源共享的优势,多个对象可以同一时间查阅同一案卷。二是创新司法管理机制。电子档案系统已被广泛应用于案件质量瓶插、案件质量考核、法官晋升考核等多方面工作,使法院司法管理科技化水平大为提升。三是社会效益良好。电子档案系统启用以来,极大地提高了为当事人服务的效率,赢得了社会公众的高度评价。吸引了省内外多家法院前来学习参观。
(局业务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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