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档案
发布时间:2017-08-11 发布部门:广西档案信息网
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潘胜中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在全区率先出台《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档案,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保障。
《指南》指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档案是在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原始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图表和声像材料,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档案;地质灾害鉴定档案;重大事故、重要事件档案;规划安全转移预案档案;地质灾害预防档案;群众自救、互救、灾后恢复生产生活档案;日常监测记录档案等。
《指南》明确了地质灾害预防体系建设内容,确定地质灾害监测点,编制监测点的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县、乡、村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档案。对当前还未能实施工程治理的隐患点,要求国土部门要指导隐患点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选择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责任心强,长期生活在当地、熟悉隐患区周边情况的群众作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并根据监测频次要求,按确定的监测方法、频率加强对所在地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做好监测档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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